「鳥害」苦不堪言 農民盼生態給付/農委會:麻雀、斑鳩危害不適用 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架設網具
〔記者蔡宗勳、楊媛婷/綜合報導〕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任意獵捕野鳥,違者最重罰三十萬,中南部鄉間斑鳩、麻雀等鳥類大量繁衍,掠食農漁作物,損失慘重的農友只能絞盡腦汁驅鳥,希望農委會納入生態給付範疇。農委會表示,類似狀況不符生態給付範疇,但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架設網具,或使用陷阱等方式獵捕野生動物。
嘉義東石鄉民蔡一宏種植小麥面積一度達到兩百多公頃,成了國內最重要的小麥種植區,因通路發展不順,加上嚴重鳥害,萎縮剩下十多公頃。他說,每年三、四月為小麥成熟期,一旦遭受鳥害,損害率常在五成以上,有時甚至剩不到兩成,不符採收成本,含淚棄收,血本無歸。
斑鳩、麻雀大量繁衍 掠食作物
六腳鄉陳姓農友指出,原有人專門捕捉野生斑鳩販售,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後,罰則很重,幾乎沒有獵人敢冒觸法風險,以致野生斑鳩大量繁殖,加上宗教團體將斑鳩列為放生首選之一,人工繁殖的斑鳩野放後,危害田間程度愈加嚴重,農民苦不堪言。
自設陷阱獵鳥 恐觸犯動保法
嘉義縣沿海漁民為避免鳥類掠食養殖魚蝦,影響收益,常見在池子上方架設鳥網防範「空襲」,掛滿鳥屍畫面怵目驚心,若被認定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被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法中「生態服務給付方案」有棲地維護給付,水梯田每公頃最高三萬元,陸上魚塭最高一萬元,水田每公頃最高兩萬元,國有林區以外的私有保安林地則是每公頃兩萬元,但目前並不適用被麻雀及斑鳩危害的農民。
林務局保育組科長鄭伊娟解釋,生態給付對象包括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並非所有物種、棲地都適用。對於農民反映麻雀、斑鳩等過多導致農作物受損,依照野保法第廿一條規定,若動物有危害農作物、水產養殖的部分,可跟地方政府申請採取適當措施,獲通過即可架設網具,或使用陷阱等方式獵捕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