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2階段修法涉隱私 挑戰大
記者林惠琴/專訪
COVID-19疫情趨緩,生活回歸常態之後,「傳染病防治法」將啟動修法,衛福部疾管署長莊人祥說明分兩階段,第一階段聚焦隔離通知電子化、緊急疫苗採購彈性等,已送入行政院,拚上半年立法院三讀通過。若一切順利,下半年啟動第二階段,三大焦點包含健保卡註記、防疫違規者個資公布、電子圍籬設置,因涉及個人隱私議題,更具挑戰。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今年六月底到期,疾管署正衝刺修訂「傳染病防治法」銜接,莊人祥指出,COVID-19是他二○○五年進入疾管局、改制疾管署以來,首度參與這麼大規模、這麼長時間運作的指揮中心架構,修法主要是將防疫經驗入法,以利下次傳染病大流行時,作業更順暢。
一階段拚上半年三讀
第一階段修法內容例如調整開立隔離通知書形式,過去要求書面紙本,但此次疫情面對大量確診者,已放寬電子文件適用,因此納入修正。疫苗採購規定也將更詳盡,以往都要先經過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討論,但COVID-19疫苗完全是賣方市場,且沒有藥證,只有緊急使用授權(EUA),甚至有些未取得EUA前就要搶訂,買方很難有評估成本效應等空間,進而強化緊急採購需求的彈性。
莊人祥指出,上半年將集中火力投入第一階段修法,相關修訂已送至行政院,也召開跨部會會議檢視條文,預計至少要再開一次會與其他部會討論。
第二階段修法則涉及一些爭議面向,莊人祥提到,主要是個人隱私範圍,首先為疫情期間健保卡註記民眾出入境紀錄、職業等;其次是現行特別條例規定,防疫期間受隔離或檢疫卻違反相關命令者,可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再來是電子圍籬追蹤檢疫、隔離者行動,這些部分要不要入法?現已初步彙整,但仍待與相關部會討論、蒐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