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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查緝 上半年裁罰620件

查獲的各式各樣電子煙。(資料照)

查獲的各式各樣電子煙。(資料照)

2022/08/17 05:30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政府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之際,不少縣市政府已訂定自治條例先行管制電子煙。國健署指出,國內已有十四縣市訂定自治條例,今年上半年執行電子煙查緝成果,共計裁罰六二○件,裁罰金額達一六九萬元。

14縣市訂定自治條例

國健署指出,市面上違法販售電子煙案例層出不窮,業者常利用酷炫外型或宣稱對身體減害等行銷話術,並以糖果等圖片及絢麗名稱吸引青少年購買,讓家長、師長憂心。調查也發現,國高中生使用電子煙比例逐年攀升,高中職學生自二○一八年的三.四%竄升至二○一九年的五.六%,增幅達六成;國中學生則自一.九%上升至二.五%,增幅達三成。推估國內目前有超過五.七萬名青少年抽電子煙。

行政院「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對電子煙祭出禁令,今年五月底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目前草案尚有三十六個條文留待下會期朝野協商。修法通過前,包括六都及新竹縣市、嘉義縣市、宜蘭、苗栗、彰化及南投等十四縣市已訂有自治條例管制電子煙。

國健署表示,若查獲的電子煙含有尼古丁,依「藥事法」最高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若電子煙似菸品形狀,則可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最高處五萬元罰鍰。

今年上半年地方針對販售電子煙、供應電子煙予未滿十八歲者、禁菸場所使用電子煙等違法態樣,計裁罰六二○件,裁罰金額達一六九萬元。

國健署表示,現行法源對於電子煙管制不足,以致仍有賣家規避法規,除實體店面,網路平台也是違法銷售電子煙的途徑,期盼儘速通過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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