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抑菌」 醫材大廠重罰120萬
2020/11/22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醫材大廠「普生」二○一八年在購物網站販售漱口水及牙膏,內容提及「抑菌」二字,被新竹縣衛生局認定違法宣傳醫療效能,依「藥事法」重罰一百廿萬元,普生提告抗罰,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仍可上訴。
在網站賣漱口水及牙膏 非法宣稱療效
普生為肝檢驗試劑的醫材大廠,二○一八年間,在購物網站刊登「兒童抑菌漱口水」,內容提及「獨家專利P113+抑菌蛋白」;另在公司網站及臉書刊登「ohcare-歐克威爾牙膏」產品,內容含「最溫柔的抑菌專家…萃取於人體細胞的抑菌蛋白成分P113」等詞句,「抑菌」兩個字被民眾檢舉非法宣稱醫療效能。
衛生局認為漱口水及牙膏兩項商品不是藥事法所稱的藥物,普生卻宣稱有抑菌功能,已違法,各開出兩張六十萬元、共一百廿萬元的罰單。
普生不服提告主張,產品標示「P113抑菌蛋白」,是來自英文antimicrobial P113 peptide的翻譯,敘述添加的商品成分;該抑菌蛋白具學理依據,獲得國內外數項專利,絕非強調醫療效能。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衛福部函頒「一般牙膏得標示之詞句」中,只有添加硝酸鉀氟、三氯沙、檸檬酸鉀等成分,可以寫出其功效,不包含P113+抑菌蛋白,仍認定普生有可歸責的事由,判普生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