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小師誘女童交往 教評會決議終身不得任教
2020/09/17 05:30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某國小發生狼師畸戀就讀四年級的10歲女童,不時到外縣市出遊及在租屋處內,親親抱抱、撫摸大腿內側,時間長達4年,家長氣得向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揭發該起違背人倫事件。校方昨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認定該師違反教師倫理,決議解聘該名教師,終身不得再任教師。
教局︰核定將登錄不適任教師系統
教育局科長鍾德馨表示,正在等校方提報教評會報告,畢竟解聘事涉重大,教育局人事單位將審查教評會相關流程、核對資料是否達到法律要件等,審查核定後就會登錄不適任教師系統,未來全國各校不能再聘用該師。
教評會決議待提報教育局審核
許淑華本月2日偕同該名女學生的父親召開記者會,女學生父親控訴,狼師現年35歲,在國小任教7年,4年前開始纏他小女兒,他的大女兒直到今年7月4日才發現妹妹竟有不尋常的鑰匙,此事才東窗事發;許淑華當時在記者會中公布父親與受害女學生的對話錄音檔。
該名父親表示,最扯的是,狼師竟在深夜11時許到他家找女兒,還到女兒就讀的國中找人,他非常擔心女兒被拐走,狼師至今仍千方百計要騷擾女兒,想問市長柯文哲「學區還安全嗎?」這種人根本不該出現在教育界,應嚴禁任教,否則又到安親班繼續伸狼爪。
學校性平會原建議解聘、4年內不得再聘
學校於上週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包括3名外聘委員,進行調查討論此案,教育局主任秘書陳素慧指出,性平會的結論是涉及老師身分權益的變更,亦即是該師不得再任教師;據了解,性平會建議解聘該師、4年內不得再聘。
該師7月已遭校方停聘,校方昨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規定,將該師解聘,教評會認為該師不應有此行為,從嚴認定,不採納性平會決議,直接將該師解聘且終身不得再任教,喪失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