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苗栗段 區間測速暫停舉發
苗縣警局考量中央將建立國家標準檢定及檢驗方式,已函文公路總局並先於四月廿六日起暫停苗栗段區間測速告發。(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六十一線彰化路段的區間測速系統出包,撤銷三千多張罰單;台六十一線苗栗段的區間測速系統,雖已經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檢驗,系統準確率達九十九.六%以上,不過,苗縣警局考量中央將建立國家標準檢定及檢驗方式,已函文公路總局並先於四月廿六日起暫停舉發,但強調,雖區間測速暫停,仍會採移動式測速照相執法,呼籲用路人遵守行車速限。
待系統驗證通過 警方再依據開單
台六十一線彰化「洋厝到伸港」的區間測速系統,因攝影機對時軟體異常,造成區間速率系統時間同步出現落差,彰警撤銷三千六百二十七張罰單;全台多個縣市路段建置有區間測速系統,其準確性引發質疑。
立委邱顯智於立院提案,要求立法及將區間測速儀器納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公路總局也於上個月卅日,邀警政署、標準檢驗局等單位開會 ,將由標準局研擬國家標準檢定及驗證方式。
台六十一線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出包後,苗栗段部分經公路總局、苗縣警局向廠商確認正常,並於六日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檢驗,北上車道的區間速率系統時間同步機制準確率為九十九.六%、南下車道則為九十九.八一%。
不過,苗縣警局考量中央將建立國家標準檢定及驗證方式,為符合執法適法性,已函文公路總局於四月廿六日以後,若建置單位無違規資料產出,苗縣警局無依據即不開違規罰單,待明確系統符合公正驗證通過後,再行依據開立罰單。
執法不鬆懈 將採移動式測速照相
苗縣警局表示,雖區間測速暫停,仍會採移動式測速照相執法,該路段速限九十公里,違規超速罰款三千元起跳,呼籲用路人遵守行車速限。
台六十一線苗栗段區間測速路段為「南通灣至白沙屯」北上路段、「通霄至苑裡」南下路段,先後於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起執法,累計計舉發四千三百零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