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出勤 時薪制須加倍給薪
2020/04/30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明天是五一勞動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給勞工休假,若徵得勞工同意在當日出勤,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國定假日雖可經勞工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調整後的休假日應該讓勞工知道,並在排班表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
勞工局說明,若國定假日出勤工作時數在八小時以內,採用月薪制的勞工應加發一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超過八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須依照勞基法規定加成計算加班費。如有違反規定,可處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