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爬魚藤坪斷橋 笑稱沒關係
有少年爬上苗栗縣定古蹟魚藤坪斷橋,被遊客PO網,引發熱議。(擷取自臉書爆廢公社)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縣定古蹟魚藤坪斷橋,四名少年前往遊玩時攀爬上斷橋,有遊客出面制止,對方卻指說「沒人管沒關係啦!」有民眾PO上臉書社群「爆廢公社」引發熱議。苗栗縣政府文觀局長林彥甫認為此舉「非常不恰當」,但初步了解,這些少年應是不知情情況下攀爬,並非刻意破壞古蹟,將緊急設告示牌加強向遊客勸導。
縣定古蹟禁攀爬破壞
魚藤坪斷橋又稱龍騰斷橋,興建於西元一九○五年,位於舊山線鐵路泰安火車站到勝興火車站之間,跨越魚藤坪溪,橋長約二百公尺,橋墩並無利用鋼筋或水泥,僅使用紅磚塊和花崗石來達到平衡和吸震的效果。
西元一九三五年,遭逢七點三級關刀山大地震,導致橋樑毀損且無法修復,當時為恢復南北交通,便在龍騰斷橋西側六十公尺處興建一座全新的鐵橋, 一九九九年又經九二一大地震的摧殘,第六支橋墩又斷了其中一節。二○○三年,苗栗縣政府公告為「縣定古蹟」。
近年來,魚藤坪斷橋吸引不少遊客前往攬勝,為舊山線知名的景點。
臉書「爆廢公社」有民眾前天PO文,指看到四名少年欲攀爬上斷橋,其中一名站在倒地的斷橋上,有遊客出面制止,對方卻說「沒關係,這裡有人會罰嗎?沒人管沒關係啦!」
此舉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回覆指「掉下來又吵著要國賠」、「台灣素質」、「身心正常的都知不能爬」等。
縣府將設告示牌勸導
苗縣府文觀局長林彥甫昨表示,此舉非常不恰當,至於有無違反文資法規定,將了解是否為故意毀損古蹟結構物,初步了解這些少年應該是不知情情況下攀爬,將立即前往設置告示牌,對遊客進行勸導。
文觀局文化資產科指出,若發現斷橋古蹟因此遭破壞或毀損,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一○三條規定,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