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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改口 強制戴口罩 限醫療院所

超商販賣限量口罩。(記者黃佩君攝)

超商販賣限量口罩。(記者黃佩君攝)

2020/02/01 05:30

〔記者李雅雯、李欣芳/綜合報導〕勞動部發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醫療院所人員、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雇主須提供口罩、不能禁止勞工配戴口罩,否則最高可罰卅萬元,讓企業急得跳腳。勞動部昨改口,強制對象僅限醫療院所,其他事業單位是建議性質、未有罰則規範。

雇主須提供口罩 僅建議不開罰

為強化中央與地方武漢肺炎防疫聯繫機制,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昨聯合各地方縣市首長舉行防疫指揮官聯繫會議,各縣市代表反映,目前醫護人員、基層診所與公務員普遍缺乏醫療口罩,會中決定要求各縣市儘速統計所需口罩數量,由中央提供協助。

此外,勞動部釋出的指引內容指出,高風險作業勞工因應武漢肺炎應由雇主準備口罩,且不能禁止勞工配戴,否則可處罰鍰三萬到卅萬元。

所謂的高風險勞工包括「進出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工作場所的醫事人員、承攬商勞工和派遣勞工」、「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

該指引讓企業急得跳腳,據了解,勞動部確實收到一些企業主的抱怨和不解,認為該項指引脫離實務。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昨緊急出面滅火表示,僅強制醫療院所雇主必須提供口罩、不能禁止配戴,醫療院所附設的美食街或商場不包括在內。

勞動部緊急改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中的強制提供口罩對象。(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緊急改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中的強制提供口罩對象。(記者李雅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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