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污水下水道工程卡關 16億恐被收回
2019/12/10 05:3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府向中央爭取十六億元建置北港鎮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第一階段主次幹管工程發包半年,因鎮公所一直沒核發路權而無法施工,經費恐遭收回,雲林縣府持續與北港鎮公所及包商協調,並在地方召開說明會,盼北港鎮民能體諒工程施工造成的不便。
公所未核發路權 無法施工
早年因未施設污水下水道系統,民生廢水都直接排入溪流,影響河川水質及生活環境衛生,污水下水道將雨水、污水分流,污水處理後再放流,可改善河川水質,而且可避免枯水期孳生蚊蠅、產生惡臭,污水下水道被現代化城鎮指標之一。
雲林縣府水利處長許宏博表示,為改善北港都市計畫住宅生活環境品質,縣府向中央爭取建置北港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核定經費十六億元,工程分三階段,分別為主次幹管工程、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用戶接管,其中主次幹管工程共四億九千萬元,分兩標施工,第一標在今年五月發包,主要是市區道路管線埋設,工期約一年半至兩年。
依規定發包至今超過半年,廠商因路權無法施工,已符合中止契約條件,若廠商中止契約,經費就會被中央營建署收回,要再爭取不易。
公所盼做好規劃 避免民怨
北港鎮公所指出,鎮長蕭永義支持下水道系統,但因市區主要道路路面都在最近一、二年才重新舖設,這時候就開挖民眾觀感不佳,甚至會質疑公所浪費公帑,希望縣府能針對工程進度、施工路段等做好規劃,避免引起民怨。
縣府持續溝通 將分段施工
許宏博強調,針對民眾觀感問題,施工時會針對較早舖設路段先施工,另採分段施工及地下潛盾工法,減少施工面積,降低對地方交通衝擊,工程完工也會立即回填修復。
另縣府繼上週五在地方召開說明會,今天將再辦一場說明會,清楚告知施工狀況,盼民眾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