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電信預付卡違反規定
2014/03/14 11:25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消基會今天指出,電信業者標榜免月租、免綁約、可依據用量需求再儲值的電信預付卡,全都違反不得記載「使用期限」的規定,調查的11件商品中,一經儲值,一般卡期限為180天,上網儲值卡期限更短,僅30天,並非一直到金額扣除完畢,百分之百違規,呼籲主管機關NCC要站出來管一管。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除違反「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各家業者的退款與履約保證也是違法,例如中華如意卡、及亞太、遠傳等業者,在條款說明中,多載明逾期後第7月得加收保管費直至金額扣光,但消基會去電客服後,又獲得不扣保管費且可退費的回覆。
消基會董事游開雄也表示,沒打電話詢問不就變成冤大頭,書面載明要扣保管費,客服回答可全額退費,倘若不同客服口徑不一時,消費者權益如何確保?而且預付卡一大使用族群是來台觀光的外籍遊客,電信業者就擺明吃定外國人不會主動詢問的特性。
雷立芬說,3月15日是世界消費者日,國際消費聯盟將今年主題定為爭取行動電話權益(Fix our phone rights!),呼籲主管機關NCC不要再放任不管,也呼籲業者要盡速改善,尤其針對「遺失、遭竊、字跡淡化、不退換貨補發新卡」不完善地處理機制,更應提出補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