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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器官來源 衛署研議修法開放跨家族配對

2011/10/19 14:25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我國現行法令禁止非親屬間活體器官移植,但衛生署最近在民間專家建議下,考慮研議修法開放兩個家族間的跨家族配對活體移植,以提高等待移植者獲得移植的機會,形同有條件開放非親屬間的活體器官移植,將是一大突破。

國內器官捐贈數量長期不足,可活體移植的腎臟、肝臟更嚴重供不應求,愛滋器官誤植事件更衝擊民眾器捐意願,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衛生署將著手研議修法開放跨家族配對移植的可行性,以提升器官移植率。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活體器官捐贈對象僅限於配偶與五親等以內血親,今年衛生署委託台大學者針對各界專家蒐集意見,民間專家提出應逐步開放親等限制的建議。衛生署幾經評估,研議先考慮開放跨家族的活體配對移植,以防過度放寬引發器官買賣後遺症。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明,根據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若家族中「五親等內」血親中,有人需要器官,也有人願活體捐贈,經組織配對成功,便可合法進行移植手術,但若配對不合,受贈者就失去移植的機會。

根據民間專家建議,針對兩個有同樣情形的A、B家族,不妨適度開放讓有意捐贈器官者與受贈者間進行配對,一旦配對成功,便可例外允許讓A家族五親等血親內的合格捐贈者將器官移植給B家族受贈者;讓B家族合格捐贈者將器官移植給A家族的受贈者,換言之,原本毫無親屬關係的兩個家族,可彼此互惠。

雖然目前台大醫院近年已領先發展出減敏免疫療法,可突破血親間血型、組織抗原與交叉試驗不合的限制。問題是,部份醫療費用需自費,且具備此技術的醫院是極少數,加上國內每年都有這類需求的患者,因此醫界人士認為,衛生署此項政策方向,仍有其正面意義。

此方案是民間專家所提出的建議,涉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修法,在國內現實環境中是否可行,如何避免弊端與糾紛,衛生署仍在研究中。至於未來是否會進一步比照歐美開放多個家族間進行連鎖配對,也有待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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