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國外配須境外面談 民泣訴刁難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外交部自民國94年起,便針對21國外籍配偶實施「境外面談」,意即此21國的外配須通過面談才得以辦理單身證明或母國結婚文件驗證,以申請來台依親簽證或在台結婚,結果反令許多跨國夫妻飽受來回奔波之苦,多名外配24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外交部收回21國「特別歧視名單」。
一名印尼籍新娘小文泣訴,表示當年自己嫁來台灣,在印尼辦結婚後,先後自峇里島到雅加達5次,台灣老公則來回台灣、印尼3次,卻遲遲未通過台灣駐外館的面談,與台灣老公分隔兩地,小文更強調,面談官甚至連夫妻是否有睡在一起、通訊紀錄和電話費單據都要查,夫妻倆備受羞辱,感到相當痛苦。
另名50多歲的計程車司機林永裕表示,他中年離婚,帶有3個小孩,因緣際會娶到一名越南籍妻子,因政府要求娶越南妻張錦鸞須經面談,他傾家蕩產負債花了60幾萬,往返越南8趟,經歷4次境外面談才通過,但妻子嫁來台卻得為他還債,情何以堪?林永裕也強調,境外面談難通過都是因為面談官「很刁難」,不僅將他和妻子分開詢問隱私問題,還以夫妻「答案不一樣」否決他的申請,甚至還直接質疑他假結婚,實在苦不堪言。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主任李丹鳳表示,外交部特別標明這「21國名單」,根本是明顯貶抑這些國家而訂定的歧視政策,也先入為主的將這21國的外配視為「假結婚嫌疑犯」,污名標籤化這些國家的人民,因為相較於美、日、法等其他先進國家的配偶,只須經過一般申請程序,即能完成單身證明或母國結婚文件驗證,甚至在台灣即能就地結婚。
外交部實施境外面談的國家為: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印度、孟加拉、緬甸、塞內加爾、迦納、奈及利亞、喀麥隆、越南、菲律賓、泰國、斯里蘭卡、印尼、柬埔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