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搶進去、一個不給進 高雄情侶「搶門見紅」鬧上法院
何姓男子為了搶進前女友家門被夾傷腳。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何姓男子和小希(化名)分手後,回到兩人同居的房子收拾細軟,小希認為何男一直騷擾正在洗澡的女兒,一把將他推出家門外,何男氣不過仍想進屋,兩人在門口發生肢體衝突,事後兩人都說自己受傷報警提告,法官依傷害罪各判兩人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12月2日一早,小希提議要跟何男分手,請他把自己的東西拿回去,當天傍晚6點多,何男下班回到兩人的同居的住處開始收東西,但因東西太多一時收不完,何男不想跟小希說話,於是隔著浴室門向小希女兒表示過兩天再來收。
小希看到這一幕超不爽,認為何男不跟她講話還騷擾她女兒,於是一把將何男推出家門外,何男此時也有了情緒,不想被小希「掃地出門」,於是用身體卡位爭搶入屋,兩人在家門口爆發肢體衝突,一個推門不給進、一個推門想進去,兩人為此都受到小傷,更不原諒對方互提傷害告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何男坦承有推門想進屋,但辯稱小希身上的傷勢不是他造成的,小希也否認自己有動手,害何男的腿被門夾傷,由於雙方各執一詞,但法官仍根據小希女石的證詞及相關事證,認定兩人都有罪,因此依傷害罪各判兩人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