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G主播半年只賺17萬 轉職經紀人又因合約糾紛賠15萬
李姓正妹在SWAG當主播半年只賺17萬,轉職經紀人又因合約糾紛賠15萬。(翻攝SWAG官網)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成人影音平台SWAG擔任主播的李姓正妹,與董姓女子簽下經紀合約後,半年只賺到17萬元,李女認為工作辛苦沒賺到錢,於是也轉職成為經紀人,並簽下另名正妹培訓,但李女拿舊約和正妹簽約的事曝光後,董女認為她違返合約規定提告求償50萬元,法官認為李女拿前家公司時舊約出來使用,節省擬定契約所應花費之勞力、時間、費用,因此判李女應賠15萬元。
判決指出,曾經擔任網路主播的董姓女子,跟前經紀人曾發生糾紛,董女離開主播圈後改行當經紀人,為了避免再發生合約上的問題,於是找上律師幫她擬定較符合法律用語的版本,並把曾經發生爭議的部分修改為較嚴謹的規範。
董女在律師協助下完成合約範本後,簽下李姓女子到成人影音平台SWAG擔任主播,但李女做了半年主播只賺到17萬元,認為付出的心力和收獲不成正比,於是在合約到期後,也轉職當起經紀人,並與另名正妹簽約時,拿出跟董女簽定的合約做範本。
董女得知此事後不滿,認為李女洩露營業秘密,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李女坦承拿舊合約與藝人簽約,但辯稱合約文字內容本身,應無秘密性,且自己也沒有洩漏董女旗下藝人或商品資訊、藝人演出事項及商業合作內容。
法官認為,李女未經董女同意,就把兩人簽立的合作契約相關內容洩漏予第三人,並簽訂參考舊版的合約與藝人簽下新約,已違反雙方曾簽定的保密協議,加上李女拿前家公司時舊約出來使用,節省擬定契約所應花費之勞力、時間、費用,因此判李女應賠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