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裝設電動百葉窗 小心觸法
2024/09/05 11:03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越來越多新建物以大面落地窗的通透設計加強採光,遮陽設施需求增加,網路有人販售「電動百葉窗」,強調符合法規可以裝設,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提醒,若有軌道或固定式,可能涉及違章處理,輕則拍照列管、重則查報拆除,民眾裝設前應詳加了解或洽詢建管處,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民眾因光線調節、隱私保護、防風擋雨等因素,會考慮在陽台裝設電動百葉窗,市面上相關業者時常標榜產品符合規定鼓勵民眾裝設,建管處表示,在陽台裝設電動百葉窗如有軌道或固定式,可能涉及違反台北市目前違章建築處理相關規定。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10條,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2樓以上陽臺加窗或1樓加設的門、窗,未突出外牆或陽台欄杆外緣,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若經民眾檢舉,建管處將拍照列管。2006年1月1日以後發的建照,陽台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者,將查報拆除。
因此,2005年前的建照,外牆未拆除者,在陽台欄杆加設固定式或軌道式百葉窗,拍照列管;2006年以後的建照,陽台有軌道式或固定式百葉窗,應符合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9條規定,最低透空率需達70%以上,且面臨道路或基地內通路,並留設至少一處有效開口。
建管處提醒,拍照列管屬違建違法情節輕微或既存違建得列入分類分期程序處理,暫免查報處分,但經認定有妨礙公共安全、公共通行仍應查報拆除。民眾若有陽台裝設電動百葉窗等相關問題,可向建管處詢問,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