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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2門號涉詐 NCC開罰100萬

NCC表示,台灣之星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該第三人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記者丁奕攝)

NCC表示,台灣之星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該第三人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記者丁奕攝)

2023/07/26 17:13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台灣之星因員工協助企業客戶「颶翊有限公司」移轉1000門門號後,未主動落實查核新企客「南道三企業社」的身分,導致有2門門號遭用於詐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台灣之星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該第三人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並請該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

NCC指出,今年4月25日接獲新竹地方檢察署來函,新竹地檢署於偵辦相關案件時,查獲台灣之星職員協助企業客戶「颶翊有限公司」將其向台灣之星所申辦的1000門門號,移轉提供予「南道三企業社」使用,最終有2門門號涉詐。

NCC調查發現,台灣之星針對上開門號轉讓給第三人使用,均未落實身分查核作業及審查,已違反電管法第37條第1項規定,依電管法第75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實施者,核予裁處100萬元,並應於1個月內提交改正報告。

NCC官員表示,因職員協助轉讓號碼,可認定台灣之星已知門號轉給南道三企業社,但並未落實身分查核。副主委翁柏宗指出,台灣之星沒有落實門號的查核內控顯然有疏失,企業客戶的門號本就不可以隨意轉移。其中1000門門號中遭停斷話的有兩門。

台灣之星表示,因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函文,恕暫時無法回應。

NCC強調,為遏止用戶號碼或電信服務淪為詐騙工具,NCC已頒布「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強化電信業者落實KYC(Know your customer)風險管理機制,尤其針對非本國籍人士及企業客戶加強KYC,且應自行成立獨立於通路及業務部門之稽查小組進行稽查,後續NCC亦將組成查察小組,督促電信業者落實用戶身分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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