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客運駕駛停讓行人觀念 公總要求申請補助須完成教育訓練
加強客運、公車駕駛停讓行人觀念,公總修要點要求今年起申請補助須完成教育訓練。(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灣交通事故每年造成約3000人死亡,行人走在斑馬線上遭撞的情況時有耳聞,更被外國媒體批評是行人地獄。為提升客運駕駛停讓行人的觀念,交通部昨(1)日公告修正「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要求申請補貼時,須提報「路口停讓教育訓練計畫」,並給予員工相關教育訓練,及提供辦理成果。
去年12月27日深夜在台中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家三口走在斑馬線上遭轉彎公車撞上憾事,母子送醫不治。雖然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營業大客車業者,每半年要對所屬駕駛人辦理1次以上的行車安全教育訓練,但並未將停讓行人的觀念,在教育訓練中突顯出來。
為提升客運駕駛停讓行人的觀念,並落實到實際駕車行為上,這次修正的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要點中,要求業者應訂定及辦理教育訓練項目中,新增「路口停讓教育訓練計畫」,要求客運業者提報申請年度補貼計畫資料給各轄管監理所備查時,要納入員工訓練教材及訓練計畫,並於第二期及第三期請款時,分別提報當年上半年及下半年的教育訓練辦理成果。
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組長梁郭國表示,除申請偏遠路線虧損補貼的業者之外,對於其他客運業者要申請公運計畫中的價差補助時,也會要求需提交「路口停讓教育訓練計畫」,公總會針對訓練內容、時數進行審查,若覺得訓練不足時,會退件要求業者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