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防疫措施」新制來了! 自主防疫期間4例外可陪探病
自10月13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期間醫療防疫措施。(圖由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邊境「0+7」入境管理新制明天上路,入境後將免除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也公布調整「醫療防疫措施」,提醒民眾,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陪病,非急迫性或必要性的醫療或檢查建議延後,不過若符合「例外」情形,則可在醫療機構同意下,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前往陪、探病。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在「探病管制」方面,自主防疫期間請勿到醫院探病,但符合以下例外情形時,可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前往探病,4種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需要;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其他特殊原因則需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陪病管制」方面,羅一鈞提醒,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陪病,但符合病人有特殊照顧需求,例如須有照顧者陪同幼童或生活無法自理等,且經醫療機構同意的例外情形時,可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於入院陪病當日執行家用快篩陰性後陪病,陪病期間需每日執行家用快篩至自主防疫期滿,並提供每名住院病人的陪病者1名公費篩檢。
對於「醫療照護感染管制」,羅一鈞說,自主防疫期間的醫療或檢查,建議由醫師依病人治療的急迫性及必要性等,綜合考量延遲該等醫療或檢查及疾病傳播風險後決定。若為非急迫性、必要性的醫療或檢查,建議以延後為原則。
針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羅一鈞說明,自主防疫期間返回工作者,建議於返回工作前進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且於自主防疫期間,每1至2日於上班前進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醫療機構得依傳播風險及工作性質等評估調整篩檢頻率。
指揮中心也呼籲民眾,務必遵守自主防疫期間各項防疫措施,並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落實執行,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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