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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市場電子秤台斤台兩換算易產生誤解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注意

傳統市場電子秤台斤台兩換算易產生誤解,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注意。(記者翁聿煌攝)

傳統市場電子秤台斤台兩換算易產生誤解,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注意。(記者翁聿煌攝)

2022/04/12 13:22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日前接獲民眾投訴至水果行購買1顆木瓜,標價1斤29元,經店家秤重後,電子秤顯示重量「1.14.4」,並顯示55元,該名民眾認知正確金額應是33元,懷疑商家電子秤有問題,經消保官實際調查,發現水果行電子秤面及憑單皆有明顯標示斤兩,重量「1.14.4」並非1.144台斤(約686克),而係1台斤14.4台兩(約1140克),現場電子秤顯示重量並無違誤,業者表示消費者可能因不諳傳統市場電子秤之解讀方式,才會有此類爭議發生。

法制局長吳宗憲指出,如果水果行使用的電子秤有私自調改,屬於違背定程的度量衡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案經消保官實際調查,發現水果行電子秤面及憑單皆有明顯標示斤兩,重量「1.14.4」並非1.144台斤(約686克),而係1台斤14.4台兩(約1140克),現場電子秤顯示重量並無違誤,業者表示該消費者可能因不諳傳統市場電子秤的解讀方式,才會有此類爭議發生,業者經消保官告知後已同意日後將加強與消費者溝通,或調整磅秤改用更清楚的標示方式(如1斤14兩4),避免此類爭議再次發生。

消保官主任王治宇表示,1台斤為600克,等於16台兩;1台兩等於37.5克,雖非法定度量衡單位,在我國傳統市場、漁市、米店、南北貨店以及銀樓等,是最常用的交易單位,電子秤製造商為方便交易雙方可以迅速計價,故設計只要輸入每台斤單價、秤重後即可得出總價顯示方式,惟因台斤台兩係十六進位,而非一般直覺的十進位,故有時會有因誤解電子秤顯示方式造成雙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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