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家庭可支配所得破百萬元 彰化以南最高
2020/08/19 13:23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8月14日公佈108年度家庭收支調查結果,108年嘉義市平均每個家庭可支配所得(家庭可以自由支配於消費或儲蓄之金額)為101萬9459元,在全國20個縣市排名為第7位,僅次於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桃園市、新北市、台中市,超過台南市與高雄市等直轄市,為彰化以南最高。
嘉義市政府表示,108年嘉義市平均每個家庭可支配所得與上107年的96萬7662元相較,增加幅度5.35%,成長幅度為全國第5高,顯示嘉義市積極行銷城市活絡在地經濟、積極對外招商已有成果。
嘉義市政府表示,嘉義市營業稅總額從107年的16億5353萬元,已成長至108年19億2534萬元;嘉義市營利事業銷售額從107年的2236億7325萬元,成長到108年約2311億9799萬元,展現民間消費力道增強,商機增溫,市府辦理各項大型活動,提升城市能見度與形象,帶動更多旅客前來嘉義市。
根據今年7月22日主計總處資料,今年台灣地區各縣市上半年失業率3.85%,嘉義市3.7%為縣市排名第1低,與新竹縣、雲林縣、台東縣、花蓮縣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