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苗栗通霄區間測速 駕駛人1個月噴600萬
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122.6K到115.6K北上車道,區間測速執法於12月1日起正式上路。(圖由警方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61線苗栗縣通霄北上路段12月1日開始啟用區間測速,未滿1個月被取締的超速案件已接近2000件。每張罰單3000元起跳,交通罰鍰累計已經向國庫貢獻了600萬元。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指出,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通霄北上路段速限每小時90公里,是全縣第一處實施區間測速的地方。在正式執法前,從10月至11月底為2個月的宣導期,期間內所測得的超速案件超過1萬5千件,平均一個月高達7千5百件。而12月正式上路後,超速情況改善許多,但每天平均仍有70多件。
警方表示,區間測速以2個測速點換算平均車速,車輛通過區間測速起點及終點時,會辨識車牌及記錄通過時間,自動計算平均速率,因此車輛在區間測速路段都必須遵守速限。若從匝道進入道路時已在中間區段,只有終點測速點的資料,則不會列入取締。
相同區間的南下路段則於12月1日起進入宣導期,預計於明年1月4日開始執法。速限每小時90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20公里內罰3000元,逾20未滿40公里3500元,逾40未滿60公里5000元,60公里以上可開罰6000至2萬4000元。未來配合石虎保育,台13甲線公路、140縣道也將實施區間測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