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大師大路蓋BOT旅館闖關 都審會直言:很難

台大四方旅店預定地。(圖:居民提供)

台大四方旅店預定地。(圖:居民提供)

2019/05/02 18:43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大在曾有居民自救會抗爭的師大商圈BOT蓋旅館,校方及廠商今到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報告計畫,居民到場反對,質疑基地旁道路僅6、8米,「都市計畫法」規定不能設旅館,觀傳局及交通局卻專案核准;日前辦公聽會後也沒任何溝通、訊息。委員指出,台大土地非常多,建議該基地轉作他途,「可把很高品質台大教授通通來這裡住,也許成為好鄰居」;並直言台大硬闖都審會很難過關,要求台大與居民再溝通。

該空地位泰順街38巷、龍泉街口,面積516平方公尺,容積率225%、建蔽率45%;屬師大商圈外圍,周邊單行道旁是五樓老舊公寓及小吃店,街景混雜。為何道路寬度不足12米還可設旅館?到場的議員李柏毅辦公室提供函文,四方旅店2015至2016年間申請專案核准,當時觀傳局還協助發函請交通局明確說要不要專案核准。

「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規定,住宅區得附條件允許使用一般旅館業有三條件,一、設置地點應緊鄰12米寬道路,但經交通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二、限整幢建物使用。三、應辦理社區參與。

代表廠商四方旅店有線公司出席的蔡家欣建築事務所說,社區參與辦1年多,與居民里長溝通,才取得觀傳局同意;該處設旅館,也取得教育部高教司及財政部促參司解釋,供特定對象居住,包括交換學生、參訪學者、台大醫學院年會參與者,可能住兩、三天,就需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否則租一、兩天就是非法日租套房,每天躲觀傳局稽查就好了。

但居民張小姐打臉說,廠商當初邀請周邊50公尺內居民參公聽會,會後沒任何溝通、訊息;居民質疑,為什麼不拿去做師生宿舍,要做旅館?且「促參法」定義14項重大公共建設第6項是文教設施,但其餘13項沒有一項是一般旅館業,台大提出變更一般旅館業是違法,任何單位同意變更就是弊案!

台大表示,該BOT旅館本來就是供特定對象,在促參契約裡面,即便取得旅館執照,還是要依據契約只能供台大的特定對象使用,這沒有問題的,也已經教育部認定。

但有委員直言,其實在本質上、法令上,這塊基地本來就不適合做旅館,所以才有上述三條件,現在哪三項執行沒有那麼完美,將來四方旅店經營也一定有很多、很多困擾在,即便「你硬要這樣說,我有核准了」,這塊地臨路也沒12米;台大非常多土地,該處可做他途,「你可以把很高品質的台大教授通通來這邊住,也許成為很鄰居」。

台大四方旅店預定地。(圖:居民提供)

台大四方旅店預定地。(圖:居民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