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來!勞檢員宣導勞基法 廠商存疑搜證下次罰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拜託還是別來吧!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執行勞動部訂定「勞動條件落實法律遵循實施計畫」,將花半年時間訪視全縣30人以下工廠宣導勞基法,不過,由於輔導員仍然由勞工處勞檢員前往,以往勞檢員到工廠稽查發現違規就是開罰,這回以法遵名義進行訪視,表面友善卻會讓人存疑,這次不罰、下次就來罰,甚至要不要送禮感謝輔導也讓廠商很困擾。
彰化縣30人以下廠商占92.78%計2萬3815家、31人以上不到8%才1873家,依照法遵實施計畫,30人以下由地方政府執行,30人以上和高風險的3高行業「高工時、高違規、高風險」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抽選檢查。
從這個月起到今年11月30日止,勞工處針對縣內30人以下廠商進行法遵訪視,預計執行1000場次以上的法遵訪視,勞檢員將以行政指導方式,協助廠商瞭解現行勞基法令,過程中如發現需要改善部分,勞檢員將向廠商說明可適用的規定及改善建議,並追蹤改善情形,對於拒絕接受訪視或遲未改善廠商,勞工處也會有後續的監督作為。
不少廠商說,法遵訪視感覺就是先來「搜證」,保留證據作為日後突擊檢查。還有廠商說,小工廠上班就是開始忙碌,勞檢員善意來宣導,感覺來幫忙的,廠商是否要識相送禮致謝。
許多廠商說,勞檢員來宣導發現違規到時是罰還是不罰?廠商若不提供員工的上班資料和薪水計算方式,還能宣導嗎?法遵訪視會讓廠商有壓力。
對此,勞工處副處長何俊昇指出,公務員依法行事,就算宣導,也不能收禮,以前沒有輔導機制,過去勞檢員稽查工廠,好比戴著鋼盔往前衝,現在有了法遵實施計畫,法遵是行政指導,行政指導不同於勞動檢查,就是讓勞檢員於法有據,可以開大門、走大路,並且首次用輔導代替開罰,訪視之前也會行文事業單位說明緣由和訪視時間,跟無預警的突擊稽查不同。
何俊昇表示,訪視過程不會強迫業者提供員工上班資料,但建議廠商可以提供,以利針對問題給予輔導,輔導發現違規會勸導業者改善,符合法令規範,一般來說,民眾向勞工處申訴,勞工處才會稽查開罰,但若是中央專案計畫就另當別論。
勞工處分析,彰化縣工廠常見的違規情形,以加班費核算方式、超時加班、特休計算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