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稱2教授不慎觸法 防檢局駁斥:本來就不能私製疫苗!
金門機動查緝隊今年6月查獲疑似動物疫苗,用高粱酒瓶盛裝。(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嘉義大學今發新聞稿指,張姓和郭姓2位教授因私製動物疫苗遭檢調偵辦,可能是因還不瞭解去年11月9日新修訂的「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情況下,以自家開發的疫苗交付產學合作鴨場進行相關試驗而觸法,應無私自販售圖利情事。此說法遭防檢局駁斥,「本來就不能私製疫苗,和修法無關!」
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指出,研究機構在研發動物疫苗的過程,只要疫苗要離開實驗室,進行田間試驗等,就必須向防檢局申請,經核准通過才能進行,但防檢局從頭到尾都沒接到2位教授的申請書。
台南地檢署對於農委會防檢局官員在本週一、二於宜蘭召開的全國動物防疫業務聯繫會議中透露此案,痛批「大嘴巴」!對此,施泰華也喊冤,表示參與此會議者,包括上百位來自全國各地方縣市防疫首長和相關人員,提及此事是希望提醒學術研究機構人員不應私製動物疫苗,也不要購買使用來路不明的疫苗,以免觸法,並未透漏案情相關細節。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指出,私製疫苗就是不合法,過去雖耳聞有相關情事,但農委會作為行政單位,沒有調查權,不能進到學校或研發機構查扣資料,只能行文通告相關單位切勿觸法,「農委會能做的只有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