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海安路「美又亂」? 明年4月露天座管理上路
2017/06/28 22:5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海安路藝術街道,燒烤、餐飲店家林立,已成為台南觀光特色商圈,可是也不乏民眾投訴店家營業占用人行道,因此市府權宜之計,先比照「台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作適度規範,預於明年4月配合景觀改造工程完工,正式公告納入露天座管理範圍。
海安路景觀改造工程已啟動,沿線人行道整頓勢在必行;都發局初步規劃,海安路現有7.5公尺寬的人行道,露天座區將有3公尺,步道2公尺,機車格與綠化植栽2.5公尺。
工務局表示,103年已訂定「台南市人行道設置露天座管理辦法」,係全市性法源依據,設置露天座人行道至少須留設1.5公尺淨寬供通行,設置於自行車與行人共用的人行道至少須留設2公尺淨寬供通行,不得設置固定路障、廣告物、攤櫃,也不得烹煮或有其他污染地面行為,未來配合海安路景觀工程完工,將正式公告適用範圍,占用人行道固定物必須移除,統一規範桌椅形式,是否還有其他街道適用,會再進一步評估。
工務局表示,目前海安路過渡時期試行管理辦法,店家付費使用人行道設露天座,必須保留1.5米寬度供通行,而申請使用人行道設置露天座應繳納使用費,以許可使用範圍土地當年公告地價年息百分之5計算,目前有56家店家配合,月繳3、5千元不等,露天座時間中午12點至淩晨3點,去年試辦以來,市庫1年入帳約1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