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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投區公所攝影比賽 第二名竟是違規泡腳照?

    台北市北投區公所日前舉辦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後於北投公民會館展出,而第二名得獎作品為北投溪泡腳場景,但是拍攝地北投溪禁止民眾泡腳。(圖擷取自TVBS)

    台北市北投區公所日前舉辦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後於北投公民會館展出,而第二名得獎作品為北投溪泡腳場景,但是拍攝地北投溪禁止民眾泡腳。(圖擷取自TVBS)

    2016/04/03 18: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北投區公所日前舉辦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後於北投公民會館展出,而第二名得獎作品為北投溪泡腳場景,但是拍攝地北投溪禁止民眾泡腳,引發爭議。對此,北投區公所代理區長陳銘國則表示,純粹以攝影角度,在導覽時會特別解釋。

    根據《TVBS》報導,得獎的泡腳作品是在禁止泡腳的地區所拍攝,民眾對此事紛紛提出質疑,有人認為這和公所政策違背、很矛盾,也有人認為照片得獎有鼓勵民眾泡腳的意味,覺得很奇怪。

    報導指出,擅入自然保留區可以罰3萬元,嚴重的話,破壞自然保留區最高則可以罰15萬元。

    陳銘國則稱,在導覽時會特別說明,北投溪禁止泡腳,得獎純粹是以攝影角度來看。

    拍攝地有明顯公告禁止泡腳。(圖擷取自TVBS)

    拍攝地有明顯公告禁止泡腳。(圖擷取自TVBS)

    北投區公所代理區長陳銘國則表示,純粹以攝影角度,在導覽時會特別解釋。(圖擷取自TVBS)

    北投區公所代理區長陳銘國則表示,純粹以攝影角度,在導覽時會特別解釋。(圖擷取自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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