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共吃廚餘被虧有錢 動保團體要雲縣府「踹共」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人、狗共吃廚餘還被前往訪查的雲林縣府社工人員「虧:有錢」,台灣動物救援協會要雲林縣府社工「踹共」,雲林縣府社會處長丁彥哲則駁斥「查無此人」。
74歲的陳春庭住在褒忠鄉中勝村一處三合院旁、不到2坪大的小木屋,只能放得一塊木板當床睡,愛狗的陳姓老翁卻收容了8隻狗還和牠們共吃廚餘,整個居住環境有如資源回收場,讓人搖頭嘆息。
陳春庭的處境被台灣動物救援協會人員訪查時發現,直接po上網,協會志工徐滿惠在臉書上痛批雲林縣府社會處人員訪查時竟指稱老翁「能養8條狗是有錢人……」,讓她跳出來大罵毫無人性。
徐滿惠指出,起初該案是志工發現有流浪狗被不當飼養,進而訪查時才發現陳春庭的悲慘遭遇,還po到網路上引發關注。
褒忠鄉長張政國今天訪視陳春庭時,正巧碰到徐滿惠,兩人還大起衝突,張政國說,公所多次要協助陳翁整理環境,改善他的住居都遭拒絕,且長年都有和慈善團體共同救濟,並非不聞不問,要求徐的po文不能誤導社會大眾。
徐滿惠強調,陳春庭住了20餘年的簡陋木屋,不到2坪大,一旁全是他收容的流浪狗,吃的用的都很差,簡直比「狗」還不如,實在很難讓人接受,公部門發現後就應該要強制安置,豈能讓老翁自生自滅。
陳春庭說,其實他與大嫂同住一處三合院,早年因大嫂家裡人口眾多,所以他才在一旁蓋了木板屋,一住就是20餘年,平日都是大嫂煮飯給他吃,大嫂沒空就會買便當,至於回收廚餘是要給狗吃,有時他覺得可惜才會挑一些廚餘吃,並沒有和狗一起「吃餿水」。
因為陳春庭拒絕搬遷,張政國說,已委請寶島義工團等慈善團體要幫老翁重建住處,目前正接洽中。
雲林縣府社會處長丁彥哲重申,徐滿惠指控社工人員不當發言,要求徐指出發言人,否則不予理會,另因陳翁每月領有7256元的老農津貼,且其名下有土地、有房子,不符合低收入戶標準,但縣府會列冊長期追蹤訪視關懷,且提醒民眾若有捐助務必透過公所或縣府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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