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系統補助 桃園元旦開始申請
2015/12/27 11:3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明年編列500萬元預算補助民眾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從明年元旦開始受理申請,有需求者可將申請書寄至市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經費先至先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每件補助最高設置容量30峰瓩,最高補助51萬元。
依照市府訂定的「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凡於桃園市轄內非公有合法建築物都可提出申請,5峰瓩以內,每峰瓩補助2萬元,5到10峰瓩,每峰瓩補助1.8萬元,10到30峰瓩則是每峰瓩補助1.6萬元,最高補助30峰瓩。
經濟發展局長張昌財表示,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都裝設在屋頂,產生的電由台電公司回收,南部日照較強,約7、8年可回收,但北部地區則要10年,若有政府補助,大約可提前2年回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