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布袋濕地捕捉螃蟹,重罰19萬元
2014/08/06 12:42
〔記者蔡宗勳/布袋報導〕雖然主管機關三令五申,呼籲民眾不得在南布袋濕地非法捕撈,但仍有民眾鋌而走險,雲嘉南管理處日前發現民眾進入南布袋濕地捕捉螃蟹,會同警方逮個正著,今日對4名違法者共開出19萬元罰單。
雲嘉南管理處指出,南布袋濕地原為廣闊的鹽田,經廢曬10多年後,隨自然演替成為台灣重要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地及東亞候鳥遷徙的重要中繼站,管理處於現場豎立告示牌,禁止濕地內非法捕撈、垂釣,違者將依法罰款。
雲嘉南管理處日前發現有民眾進入台61線約274K處西側的南布袋濕地捕捉螃蟹,會同警方到場錄影蒐證、取締。
副處長施照輝表示,違法捕捉螃蟹的民眾,其中1名因累犯處以最高10萬元罰款,另3名是第一次被查獲,分別罰3萬元,合計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