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米粉恐成絕響? 業者高呼:「不能廢」
2014/06/30 18: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自7月1日起,食品標示新法規定,蔬果汁、乳品、米粉等食品,需百分百使用原材料才能標示「純」。但此舉引發新竹多家米粉業者不滿,米粉的標誌可能要被迫改為「炊粉」,米粉業者齊聲抗議「新竹米粉不能廢!」
食品標示新法要求業者要如實刊載食品的成分,以果汁為例,若混雜其他添加物,則須標示各內容物的含量,只有「百分百」使用水果榨成的才能叫「純」果汁,否則最高可能被處以400萬元的罰鍰。
其中米粉類的規定最為嚴格,只有百分百純米製造的才能稱為米粉,若米含量超過5成,可標明「調和」,米含量不到5成的則完全不能掛名米粉。
今新竹多家米粉業者前往新竹市政府的市長室抗議,新竹米粉同業公會總幹事蔡勝興表示,他們既不是暴利、也不是黑心,政府不應剝奪沿用百年的名稱,否則「新竹米粉」這個品牌將被中國和東南亞食品業盜用或濫用。米粉業者郭事晟也認為,只要成分標示清楚,政府應該讓「新竹米粉」續用。
新竹市長許明財表示贊同,強調一定要保留「新竹米粉」,因為這四個字是文化資產,希望中央政府可以聽見地方和業者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