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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防法新制上路滿週年 民團批:半數不及格

2024/03/21 12:45

「台灣拒菸聯盟」今召開記者會,檢視菸防法新制7大重點實施成效,並指出有4項不及格、3項待加強。 (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去年3月22日上路,滿週年之際「台灣拒菸聯盟」今(21日)召開記者會,檢視新制7大重點實施成效,並指出有4項不及格、3項待加強,盼「健康台灣」不要只是口號。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菸防法新制七大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未滿20歲禁止吸菸、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50%、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增訂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核機制、加重罰則」,聯盟體檢後認為,前三項待加強,後四項不及格。

聯盟認為,全面禁止電子煙方面,除加強取締網路違規案件,亦應對於違法使用者追溯其供應源頭。新制針對大專院校全面禁菸,但新型菸品確實已在校園流傳,政府對於未滿20歲禁止吸菸應有積極作為,此外菸品容器警示圖文只有50%,雖有進步,但仍是全球倒數第16名,是吊車尾的成績。

針對聯盟認為不及格的法令,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副理事長焦惠芳提到,新制規範「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政府預告卻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味道的添加物,法條未保留其他味道添加物的可能,連政府公布最常被添加的10種口味都沒全禁,明顯規範不足且未與國際同步。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提到,依菸防法規定,餐廳、酒吧、夜店為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才不在此限,但法令已執行一年了,國內根本所有酒吧、夜店都沒禁菸,此外近年崛起的水菸館多與餐廳、酒吧結合,訴求時尚、社交、口味眾多,也都未禁菸,政府應加強稽查取締。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郭斐然直言,已有證據顯示加熱菸是有害的,從傳統紙菸轉換至加熱菸沒有證據顯示減少危害,也沒有證據顯示加熱菸能協助遠離吸菸,「減害」是菸草公司最常利用的行銷手段之一,「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極可能淪為菸商減害的宣傳工具,這是錯誤政策下的產物。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強調,台灣目前未核准任何的加熱菸,但有菸商藉示範教學、說明會等名義宣傳,屬違法行為,呼籲政府加重罰則,落實法治精神。

「台灣拒菸聯盟」檢視菸害防制法新制7大重點實施成效。 (記者邱芷柔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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