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列重要古物 翠玉白菜、肉形石非國寶
故宮三寶之一的翠玉白菜正在南院至寶廳展出。(資料照,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古物類的文化資產,依法可分為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三個等級。文化部日前公告的「中華民國憲法」原件,以不到七十年的歷史就公告為國寶,恐是目前「最年輕」的國寶,而知名的「故宮三寶」—翠玉白菜、肉形石、毛公鼎,只有毛公鼎列為國寶,翠玉白菜、肉形石則僅為「重要古物」。
文化部解釋,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古物審議委員會,會就其文化資產價值,來評定古物等級,但年代歷史並非主要考量,中華民國憲法、訓政時期約法、日本受降書等,距今較近,卻是重要歷史文件;至於翠玉白菜、肉形石知名度雖高,但以玉石而言,故宮典藏中還有比它們價值更高者,因此未公告為國寶,但無論是國寶或重要古物,受到保護都是一樣,出國展覽都要報行政院核准。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目前公告的國寶有二八二組共八一四件;重要古物為八三五組共四一六九件;一般古物三九八組共七五六八件,而國寶、古物現分屬十二個保管機關,其中又以故宮保管數量最多。而中華民國憲法與訓政時期約法原件等公告為國寶後,國史館也首度成為國寶的保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