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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3 06:00

官股身分台肥投資中國 簽下協議書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重謨和謝欣霓昨日爆料,台灣肥料公司二月二十六日已與中國揚州經濟開發區簽訂「項目進區協議書」,計畫以一億八千萬美元(按一比三十一的匯率計,合新台幣五十五億八千萬元)投資生產及銷售基地。林重謨強調,中國正以反分裂法打壓台灣,國營企業此時怎可貿然「資匪」,如此錢進中國,怎麼對得起國人同胞,立委要求經濟部嚴格把關,駁回這項投資案。

林重謨和謝欣霓昨日召開記者會,檢舉台肥公司貿然與中國揚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合約,準備赴對岸設置生產及銷售基地,兩位立委並檢附雙方所簽署的協議書,強烈抨擊台肥此舉極為不當。

立委所檢附的協議書,簽署人分別是台肥公司董事長范振宗及中國揚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汪儀仁,繁體字版的名稱為「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項目進區協議書」,簡體字版的名稱為「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項目進區意向書」。謝欣霓指出,簡體字版的簽署日期為二○○四年九月十八日,繁體字版的簽署日期為今年的二月二十六日,究竟台肥何時與對方簽約,似有詭異。

林重謨表示,他曾向經濟部長何美玥詢問此事,但何美玥說經濟部尚未接獲台肥公司的投資申請,並將進行了解。他質疑,協議書都簽好了,經濟部卻仍在狀況外,要求行政院了解官員有無疏失。

依據協議書內容,台肥公司將投資揚州經濟開發區一億八千萬美元,項目包括一般、有機、生技及有機生技複合肥、電子化學及相關化工產品。最終形成大型複合式肥料及相關化工產品的科研開發和生產及銷售基地,為客戶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項目經營期限五十年。

依據協議,揚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同意開發區內約六百畝土地使用權給台肥公司投資建廠,台肥公司則以每畝四點一六六萬元人民幣支付土地出讓金,使用年限五十年。

協議也明訂,揚州方面同意台肥公司正式啟動後,協助解決在建廠兩年內,每年進口五萬噸複合肥料試銷所需的進口配額問題;台肥公司投資項目之企業所得稅,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稅率,揚州方面將所得稅保留部分或全部,在一定期限內獎勵給台肥公司所設企業。依據協議書第十條,本協議書待台肥公司權責主管單位核准後,方始生效。

林重謨和謝欣霓強調,經濟部應該要嚴格把關,不應核准這項投資案。林重謨強調,台肥雖已民營化,但官股佔四十五%,目前公司總資產為四百九十二億元,淨值二百九十九億元,結果竟然要去中國投資五十五億餘元,尤其在中國正在以反分裂法打壓台灣的同時,國營企業怎麼可以「資匪」?

林重謨說,兩岸正處於敵對狀態,台灣人民正在凝聚團結意志反對併吞,以官股為主的台肥公司卻要錢進中國,怎麼對得起全國同胞!謝欣霓也強調,「台肥當自強」,公司要轉型,並非一定要到中國投資設廠,台肥公司應嘗試轉投資其他產業,立法院一定會盡力幫忙,她反對台肥此時此刻「錢進中國」。

台肥:協議書上有加註 主管單位點頭 才投資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台肥被立法委員揪出該公司董事長范振宗前往中國揚州簽訂一點八億美元投資案,卻未經過經濟部審核,台肥澄清,該案尚在規劃階段,董事會也還沒討論,簽訂協議書主要是中國揚州相關人員於二月份來訪,因此,台肥於二月二十六日與對方先行簽訂協議書,不過協議書上有特別加註,投資案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准後才生效。

台肥相關主管對該投資案相當低調,並以新聞稿的方式對外解釋整宗投資案的來龍去脈。根據台肥新聞稿內容,台肥確實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與中國揚州相關人員簽訂投資協議書,並表示會赴中國揚州興建年產十五萬噸的複合肥料廠(含土地),主要是去年股東會上股東們的要求。不過,初步的投資金額為一千三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四點一億元,並非外界披露的一點八億美元。

台肥指出,當初簽訂該協議書時,還特別註明「本協議書待本項目獲乙方(台肥)權責主管單位核准後方始生效」的條文,該案將會按照程序報請公股主管單位核可後,才會提董事會,待董事會通過後,再向經濟部申請。也就是說,該協議書雖然已經簽訂,但是不是會前往中國投資,還得經公股主管單位、董事會、經濟部、陸委會審核通過後才生效。

台肥簽下協議書時,中國已如火如荼地討論反分裂法,令人質疑台肥是眼盲或故意看不見,但台肥卻說,簽協議書的時間點,正值兩岸春節包機直航,雙方關係破冰之際,並非三月十四日大陸通過反分裂法之後。

〔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經濟部投審會表示,台肥中國投資案投資項目若非負面表列行業,投資金額在公司淨值四十%內,於法投審會不能禁止。

「肥」水流向中國 錯誤示範

記者陳梅英╱特稿

台肥公司遭立委踢爆,未經經濟部審核通過,就逕自與中國揚州相關人員簽訂投資協議書,姑且不論台肥目前最大股東還是經濟部,即使台肥積極轉型民營化,但任何一家上市、上櫃公司都知道,赴中國投資需要經過經濟部投審會審核通過,台肥明知程序上如此,卻本末倒置,等於做了最壞的示範。

雖然今年初台肥成功釋出二十萬張官股,為民營化進程更邁進一步,不過,官股釋出後,經濟部仍掌握台肥二十%以上持股,還是台肥最大股東,並且范振宗還是以官派董事身分任職台肥董事長,此次在董事會未通過下,范振宗卻以台肥董事長名義,就先與中國相關人員簽訂投資協議書,雖然台肥表示該協議書並無法律依據,但任何一項投資案,均牽涉股東利益,馬虎不得,范振宗該項做法,很難不啟人疑竇。

再者,日前中國通過反分裂法,府院發表強烈的抗議聲明,經濟部也表示將暫緩開放赴中國的投資申請,台肥公司竟然還計畫登陸投資,令人遺憾。

台肥公司昨日還大言不慚地說明該公司登陸的理由,是因為台灣農業式微且用肥料減少,所以到中國找尋市場,更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其實只要有農業的地方,就有肥料市場,沒有農業的地方,還是有肥料公司,難道台肥公司生產的產品,只能賣給台灣農民,不能外銷嗎?難道要擴展中國肥料市場,就一定要到中國設廠嗎?如果台肥一口咬定,它們不到中國,就無法生存或無法打開中國的市場,我們只能說,台肥太沒有競爭力了,淘汰掉算了。

范振宗雖是官股代表,但以他個人而言,應該尚無做出登陸的權力,背後到底誰在支持台肥的決定,是官股的所有者經濟部嗎?或者是行政院暗中授權?更或者是府院高層的集體思考模式?經濟部昨日說,如果台肥的投資案不違反政府規定,政府沒有不准的理由,經濟部也同樣犯了嚴重的錯誤。台肥的董監事會,仍由官股代表把持,難道經濟部不能通知官股代表否決這項投資案嗎?原來台肥的官股大股東是幹假的,「領領薪水、看看報表,沒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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