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加班費 也觸犯刑法
2014/05/29 06:00
不止行政處分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踢爆路燈技工偷料、蹺班,台中市府人事處長林煜焙說,這個案子涉及兩個層次,如果是「未上班、擅離職守」,就是「曠職」,必須追回薪資、行政處分;如果是沒加班卻偽造紀錄領加班費,就涉及「不當得利」,不但要追回款項、行政處分,也有刑法貪瀆的問題。
市府政風處長蕭湘寧也說,如果真有虛報加班費的問題,就不可能在市府內部以「行政處分處理」。
政風處、廉政署同步調查
蕭湘寧說,此案政風處及廉政署已「同步展開調查」,目前除了蕭姓技士已移送廉政署外,另外十五人「如果有可疑都會查」,一切還是依法講法。
市府建設局長吳世瑋昨天表示,該局已展開調查,目前建設局依據議員的爆料,十六人中「有八個人被爆料」,建設局會把相關資料送政風,「該辦就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