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1日3變 5版本送立院院會
21案整合成5案 交王金平協調
〔記者鄭琪芳、張舒婷、王貝林/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審查證所稅草案,朝野提出的修正草案高達二十一案,民進黨上午提案要求已遭府院「自我否定」的政院版退回院會,遭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封殺;國民黨立委堅持繼續審查,並以「修正動議」提出新版本,但修正動議也一日三變,最後刪除「大股東」及「高所得者」條款。財委會昨挑燈夜戰審到晚上十點半,決議將二十一案十個版本整合成五版本,包括政院、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團及民進黨立委許添財版,五案併送院會處理。
立院財委會召委盧秀燕表示,證所稅草案併送院會後,交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協調,各黨若無共識,提出交付朝野協商,就要一個月的時間,屆時就要加開臨時會才能通過,或直接延到下會期再通過也來得及,實施日期是訂在明年。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昨晚表示,行政院長陳冲感謝財委會的用心,昨初審提出的國民黨「修正動議版」,融合了政院版及進一步共識版,接下來就是要確認是否符合馬總統指示的量能課稅、簡政便民及不能得不償失三原則,屆時在朝野協商時,政院會提出精算結果。
國民黨團動議版 刪抓大咖條款
根據國民黨團昨最後提出的「修正動議版」,個人證所稅仍維持「共識版」的「設算所得」及「核實課徵」雙軌制,其中「設算所得」仍是股價指數八千五百點以上才課稅,並以一千點為級距,按賣股金額扣繳稅率千分之○.二、○.四及○.六;但原本「共識版」的「設算所得」於民國一○六年落日,「動議版」提前至一○四年落日,一○四年以後改採單軌制。
國民黨團「動議版」並放寬「核實課徵」規定,原本證券交易所得要併入綜所稅課徵五%至四十%,改為按單一稅率十五%分離課稅,課徵範圍包括:未上市櫃股票、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五十張以上、初次上市櫃(IPO)後首次交易股票(承銷十張以上)及非居住者(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一八三天);一○四年以後,「核實課徵」對象並增訂「當年度股票出售金額十億元以上之個人」。
另國民黨團「共識版」原規定,「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的所得淨額五百萬元以上」也要核實課稅,「動議版」拿掉這項規定。但「動議版」仍保留長期持股優惠,持有一年以上股票減半課稅(等於稅率七.五%),並增訂IPO後繼續持有三年以上股票再減半課稅(等於稅率三.七五%);但「動議版」限縮盈虧互抵規定,原本證券交易損失可於以後三年度扣抵,改為僅限當年度扣抵。
藍動議版 設算所得制104年落日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國民黨團「動議版」是政院版的修正,「我們也會接受」,包括分離課稅、單一稅率、持有一年以上減半課稅及核實課稅等,都是一樣的精神,但受影響的人數更少,稅收及影響人數都要重新估算。
張盛和指出,「動議版」最大的不同,是「設算所得」提前於一○四年落日,因為外界批評一○六年馬政府已不執政了,為了表示負責,因此提前落日。對證所稅五案併案送院會,他認為,至少已經離開財委會,立法方向往前邁進,證所稅儘快定案,對股市安定有幫助。
除國民黨團「動議版」之外,併送立院院會的政院版、民進黨團、親民黨團及許添財版,昨均未做修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及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都表示,黨團的版本都是「始終如一」,不像國民黨團「一日數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