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錯誤 中央社道歉更正
2011/02/16 06:00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藝人舒淇向自由時報求償案,高等法院昨判自由時報勝訴免賠確定,中央社昨天出現錯誤報導,指自由時報敗訴應賠舒淇六十萬元確定,自由時報晚間向中央社表達抗議,中央社總編輯呂志翔致電自由時報道歉,坦承錯誤並立即更正。
昨晚七時卅二分,中央社刊出「刊舒淇陳年裸照,自由時報判賠」錯誤報導,自由時報隨即向中央社抗議,要求中央社立即妥適處理及說明,晚間近九時許,中央社總編輯呂志翔致電本報,本報副總編輯胡文輝當場在電話中表達抗議。
中央社總編輯呂志翔電話中指稱作業疏失並致歉,不是故意犯錯,內部已立即檢討,會發出「啟事公電」及「校正公電」,指原報導有誤,要求各媒體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