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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著星媽名號詐財 簡沛恩母起訴

    2010/09/28 06:00

    〔記者林慶川、姚岳宏、陳慧貞/台北報導〕藝人簡沛恩的媽媽吳春美,騙人的老毛病又犯了!吳春美打著星媽名號,要美容中心王姓女職員代墊美容費,逛街買精品又說沒帶現金,也請王女代刷信用卡,合計詐了卅四萬餘元,台北地檢署昨將她起訴,並以她是累犯,建議法官將這名星媽判刑兩年半。

    屢次招搖撞騙 檢方求刑二年半

    簡沛恩昨獲悉老媽又涉案,情緒差到極點,只能重複老話:「我已盡了女兒的所有責任,拜託大家別再借錢給我媽!」據悉,她近年幫媽還了數百萬欠債。

    吳春美詐騙前科累累,先前就被指控在九十六、九十七年扮貴婦邀人投資或買珠寶,偕日籍男友鈴木美治共謀詐得四百多萬元財物,台北地院去年五月判她合併執行刑三年八個月及拘役六十天,鈴木則獲無罪。

    這次的官司則發生在去年二月,起訴書指出,吳春美到台北市「宏恩醫院維多莉亞醫學美容中心」做美容治療後,向中心的職員王湘涵說,自己是藝人簡沛恩的媽媽,請王女先幫她代墊九千元美容費,王女見她穿戴名牌,一派貴婦模樣,於是如數代墊。

    後來吳春美以還錢為由約出王女,先帶她去台北市SOGO百貨復興館的「金湯匙餐廳」用餐,因吳春美熟識店員,店家多招待幾項餐點,王女因而誤信吳春美是有頭有臉的「大咖」,吳婦隨後去逛街,王女只好跟著去血拼。

    吳春美專挑名牌,先去SOGO百貨敦南館PRADA專櫃購買皮夾、衣服等精品,共花了十萬四千六百元,接著到SOGO復興館一樓的「HEREMS專櫃」買男用領帶、絲巾、女性上衣,又花了九萬一千八百元,吳春美接著去「CHANEL」血拼衣服、鞋子,又花了十三萬九千五百元,這些帳款,她都以未帶現金為由,全由王女代刷卡,王女事後要求還款,她卻置之不理,王女只得報案,北檢昨將吳春美起訴、求刑兩年半。

    吳春美憑著星媽的身分,過去涉及多件騙案,她曾向「夏蘭珠寶店」老闆娘簡佳玲謊稱繼承大筆遺產,陸續騙走價值一百八十四萬元各式珠寶;夏蘭珠寶店現已換招牌為「莎蘭」,記者昨走訪該店,簡佳玲目前在中國上海,她母親在店裡,提起吳春美時仍覺有氣,簡媽說,吳春美當時假扮貴婦,在店裡挑了一大堆珠寶、骨董,先取走一批珠寶,又說骨董等她在信義區的豪宅裝潢好再來拿,錢也沒付,從此避不見面,幸好吳春美拿的都是水晶等價格較低的「半寶」,脫手不易,後來大都追回,損失不大。

    簡沛恩灰心 表示已盡女兒責任

    吳春美涉案紀錄可觀,她還曾邀女子吳佩琪合開日本料理店,詐得一百一十六萬元;又要求吳佩琪的男友李俊鴻代刷卡,讓她買LV名牌包及衣服、鞋子,又詐得七十七萬元。此外,她向「永慶」房仲邱義翔佯裝要買豪宅,趁機要他先代刷購買名牌包的款項,也詐了十七萬餘元;這些犯行約詐取四百萬元,吳春美因而在去年五月被台北地院判刑三年八個月。

    據悉,簡沛恩數年前開始對媽媽的行為感到灰心,不願再幫她還債,母女少有聯絡,但簡沛恩有透過舅媽按月給媽媽生活費兩萬五千元,也幫媽媽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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