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暴力都獲輕判 葉俊榮:將檢討修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內政部長葉俊榮列席並備詢。(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對於愛國同心會、統促黨統派團體以組織暴力形式涉入社會活動,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指出,這些組織暴力行為,後續法律處罰的結果多不是很重,是否考慮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內政部長葉俊榮回詢坦言,相關事件法律後果很輕,會繼續檢討並配合法務部修法。
葉並坦言,就過去案例,無論是起訴後是否定罪、能否羈押都很輕,制度該怎麼調整,應針對實際需求及堅持民主法治找出一條路;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事件是內政部對此類事件高度重視的分水嶺,會持續檢討。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質詢指出,世大運後,內政部突襲進行警政人事異動,但國慶大會氣球事件造成國安疑慮,難道不應檢討?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質疑,獨派團體氣球飄入國慶會場,維安破功,若換成統派團體,是否會有同樣標準?先前台大事件,統派團體與黑幫被劃上等號,獨派團體燒國旗卻否,如此是否是雙重標準?
葉俊榮表示,這次警政人事異動不是以究責角度,而是針對治安需求調整、強化。他也說,台灣是民主自由的主權國家,一切都按法定程序走,不會因政治主張、顏色而有不同處理。就他來看,警方處理並無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