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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仕凌3集奪戲王爆爭議

薛仕凌(中)拿下人生第二座金鐘戲王,李銘忠(右)和林予晞獻上祝福。(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蕭方綺、李紹綾/台北報導〕薛仕凌拿下第二座金鐘戲王,實力毋庸置疑,但他得獎的作品《台灣犯罪故事—出軌》只有3集,與他纏鬥到最後一輪的李銘忠也是只有3集的《台灣犯罪故事—生死困局》,相較對手姚淳耀、吳慷仁的《模仿犯》有10集、蔡昌憲的《牛車來去》有30集,引發不公平競爭的討論聲浪。

吳慷仁(左起)無緣戲王,和柯佳嬿、邱偲琹出席《模仿犯》慶功宴。(記者胡舜翔攝)

因一個獎項送審3集內容,其他長劇只有局部精華交至評審手上,相較之下,《台灣犯罪故事》入圍者可呈現完整表演。對此,金鐘總召唐美雲解釋,每個獎項都會挑精采的3集來報名,若是報名不同獎項,諸如編劇、導演等,都會各別挑出不同的3集來報名,「等於評審都會看到這齣戲全部集數。」但長劇、短劇本來就不能放在同個天秤比較,這番論述的基準點就很不公平。

《台灣犯罪故事》有4個單元,每個單元僅有3集,都是獨立故事,一開始報名長劇集已讓人費解,當時文化部指出,該劇12集加總長度為603分鐘,超過迷你劇上限的480分鐘,且該劇由同一製作人,總導演統籌4個單元,製作階段包含美術、造型、攝影、燈光等都相同,才報名戲劇節目獎。

而薛仕凌昨出席慶功宴,被問到這爭議,他坦言月初在釜山影展靠這齣戲拿下「最佳男配角」獎,一開始也困惑為何能入圍金鐘戲劇節目男主角獎,但製作單位告知「符合規定」,他便接受。

吳慷仁則客觀表示,今年有人提出這問題,明年一定會做討論及微調,「相信會與時俱進,要尊重評審的決定,這是一個榮譽,要替得獎人高興,會朝好的方向走。」

李銘忠在評審的最後階段,以一票之差敗給薛仕凌,他對於和戲王寶座擦身而過,看得很開,他說自己是大馬人,能入圍台灣的金鐘獎已經很開心。他哥哥是金鐘戲王李銘順,有傳簡訊安慰他,交往10年的女友也對他說「下次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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