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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佳提告電商冒名判決出爐 丫頭呼籲:正視藝人肖像權與名聲

ㄚ頭(左)、森田(中)打造快電商,王思佳(右)為旗下藝人。(記者侯家瑜攝)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ㄚ頭」詹子晴與森田2021年聯手打造「快電商」,去年7月大動作舉辦記者會,針對「茉本」平台以旗下合作藝人王思佳的名義詐騙做出提告,希望能遏止廠商假藉藝人名義、造成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時隔16個月,法院判決在13日出爐,雙方以「和解」落幕。

判決後,茉本在社群發文正式向社會大眾做出澄清,對此,王思佳表示:「終於!等到了澄清文,再次聲明我本人跟茉本、森呼吸還有歐珈綺(孫佳琪)女士從未有過合約合作關係,請不要再以訛傳訛。」

得知判決,森田表示:「針對企業永久經營,我們都會以誠信和真誠作為第一要素,快電商用一支手機就能創業,我們很希望讓更多媽媽、職場上的人、KOL、KOC能有更多學習的機會,創造更多價值,讓整個經濟的脈絡發揮到更大值,不只是教大家創業!也在教大家該如何做人!」丫頭力挺說:「法官能給思佳姐一個公平的判決,也希望能讓大眾正視很多廠商濫用藝人肖像與名聲的問題,經常發生會誤導消費者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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