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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案檢方求刑時間出爐!移民遣返需6週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被控威脅及非法持有彈藥,先後認罪,賓州東區聯邦法院訂於19日上午宣判。根據《世界日報》報導,檢辯雙方近日向法官提交判決意見書,檢方求刑15至21個月,辯方則爭取當庭釋放(time served)。但由於移民局執行遣返作業至少需6週,即便如願獲判緩刑或釋放,一時仍難返台。

孫鵬(右起)、狄鶯與獨子孫安佐。(翻攝自臉書)

辯方律師Caroline Goldner Cinquanto指,孫安佐自幼被父母保護得很好,未曾接觸犯罪情事,喜歡運動、打電玩、彈鋼琴、繪畫。去年來美留學,平均成績84.57分,且已被費城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錄取,有志成為執法者。由於被捕至今已關了8個月,加上未來遣返程序,至少仍須關押6週。若按檢方量刑建議,對一個外國人而言,已超過一般美國人觸犯相同罪行的刑罰。

孫安佐案檢方跟律師提出的量刑備忘錄。(翻攝自臉書)孫安佐案檢方跟律師提出的量刑備忘錄。(翻攝自臉書)孫安佐案檢方跟律師提出的量刑備忘錄。(翻攝自臉書)

助理檢察官Sarah Wolfe則指,孫安佐持留學生簽證來美,卻將此求學機會用於追逐對槍械的夢想,剛到2個月便進靶場嘗試各種攻擊性武器,上網購買並囤積子彈。由於持非移民簽證,不准申請打獵執照,也不可持有槍彈。因屬明知故犯,應按一般量刑標準,判處15至21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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