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聯發科申請股票暫停交易後,宣布出售中國子公司傑發給中資,讓外界對傑發的財報產生興趣,但因傑發未上市櫃,無須公布財報,並無公開財報可查。對此,證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只要符合六項規定之一,均可申請暫停交易,並未要求附上財報等資料,但業者若覺得有需要,可在召開重大訊息時一併揭露。
國際股市有所謂的「股票停牌」,目前國內實施的則是「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為了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去年七月公告相關辦法,今年一月十五日開始實施,只要符合六項規定,上市公司都可以向證交所申請「暫停交易」,包括鴻海、聯發科等大型上市公司,都曾在宣布重大訊息前一天申請股票暫停交易。
證交所表示,申請停止交易的條件,包括:一、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者;二、向法院聲請破產或重整者;三、公司法第一八五條所訂各款情事;四、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易、轉換或受讓;五、新產品開發完成、新技術重要開發;六、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影響重大者。
證交所說明,符合上述六項規定,須在「前一個交易日」申請暫停交易;若是重大事件,可在當天早上七點半前提出申請。每次暫停交易時間以一個營業日為原則,三個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得持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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