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國國企子公司 點心債技術違約

2016/04/01 06:00

中國國信證券傳出香港子公司發行的點心債「技術性違約」,若4月24日未能償付利息,恐創近20年來中國國企境外債市違約首例。(摘自網路)

離岸債市違約首例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英國《金融時報》昨(31)日報導,中國第8大投資銀行國信證券香港子公司意外爆發點心債「技術性違約」,創近20年來中國國有企業在離岸債市的首例;這筆規模達12億人民幣、2017年到期的點心債,面臨無法償還4月24日應付利息3800萬人民幣的風險。

深圳市府為最大股東

深圳市政府為國信證券最大股東。「點心債」是指在香港發行、交易以離岸人民幣計價的債券。「技術性違約」不同於事實性違約,只有在4月24日應支付的3800萬人民幣的債息無法支付時,才會形成實質的「違約事件」。

國信證券(香港)金控公司2014年4月以旗下Guosen Securities (Overseas)Co.名義發行12億人民幣債券,為期3年、利率6.4%,發行說明書內包含維好協議(keepwell deed)條款,即聲明由母公司提供擔保、維持良好運作的協議。

該債券受託方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香港分行本月23日向債券持有人寄發警示函,表示收到債券發行人通知,一部分「維好協議不具備完全效力」,構成違約事件。

國信證券(香港)金控公司昨日也發出公告澄清,指出紐約梅隆銀行香港分行已再發出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的最新通知,澄清「維好契約繼續具備十足效力及作用」,沒有構成「違約事件」。

母公司未及時增資

中媒《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消息指出,國信證券傳出「技術性違約」的原因在於母公司未及時增資,5個月前承諾向子公司增資,迄今未能實現,導致子公司合併資產淨值低於債券發行文件中保證的100萬美元。

香港銀行業債券交易人士表示,「維好協議」在點心債發行中,為具有一定風險的協議,因為母公司不具有向債券持有人直接支付的義務,僅在母公司無法保證發行主體的權益和流動資金等財務指標時,才會出現違約,不同於「擔保債券」持有人可直接要求擔保人償還資金的情況。

2013年以來,中國企業海外融資發行債券普遍應用「維好協議」條款,包括人民幣點心債、美元債在內,主因該協議可繞開中國監管機構對擔保債券實施的繁瑣審批流程,快速取得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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