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P2P「鄉民貸」開張 金管會擬修法規範

2016/03/25 06:00

P2P「鄉民貸」成立,董事長黃智康(右)說,這是金融體系革命性的轉變,從間接金融進入直接金融的時代來臨。(記者陳梅英攝)

〔記者陳梅英、王孟倫、廖千瑩/台北報導〕台灣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公司「鄉民貸」昨正式成立,董事長黃智康表示,這是個網路鄉民互相借貸的平台,借貸不需透過傳統銀行,免除原本被銀行拿走的利差與高額成本。

但「鄉民貸」是否具適法性?金管會表示,我國並沒有法令限制承作P2P,凡未從事存款或吸金,適法性大致就沒問題;但金管會也強調,為充分保障投資人,目前正研議是否修訂專法,將P2P納入管理,預計5月下旬會有初步定案。昨也傳出金管會派員全場緊盯「鄉民貸」成立記者會。

黃智康︰不借放款與儲值

儘管如此,黃智康說,鄉民貸仍會秉持「三不一沒有」政策。「不借款」避免違反銀行法、「不放款」沒有違反公司法、「不儲值」就不會違反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單純做個撮合的網站平台;且會員前債未還,就不能再借第二筆,以保護會員不構成違反銀行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的法律規定。

過去投資人把錢放在銀行,一年定存利率約1.2%,但銀行放款出去,以信用卡動用循環利率約15%來看,中間利差高達13.8%。黃智康說,透過P2P,有閒錢的人把錢直接借給有需要的人,投資報酬率就能從1.2%拉高至10%,借款人負擔的利息則從15%降至10%,少了銀行的高額成本及銀行家要求的利潤,借貸雙方互蒙其利,唯一要負擔的風險就是台灣平均約3%的違約率。

為降低違約風險,黃智康說,鄉民貸設計了風險分散機制,不一定要大額1對1貸放,即使1000元也可投資,打破民間借貸專屬於市場金主的局面,讓小老百姓能直接參與,充分符合P2P的金融民主化精神。

在風險控管部分,黃智康強調,銀行怎麼做,他們就怎麼做,會員要求實名認證、綁定銀行帳號,透過銀行做姓名檢核,一旦發現資料不相符,就會退款,杜絕淪為洗錢管道。針對借款人,一樣會向銀行要求提供聯徵信用報告,並有專人直接面對面接觸,除了拍照、攝影,還會嚴格檢查身分證等相關證件。

若不幸還是發生違約,鄉民貸可提供資料,協助投資人提告。黃智康表示,鄉民貸的確可以服務那些在銀行不容易借到錢的人,但真正鎖定的客群,希望是降低借款利息、信用正常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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