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代拆條款借屍還魂 民團抗議

2016/03/23 06:00

14個民間團體抗議柯市府前,不僅沒有面對過去的都更爭議,還透過此實施辦法,讓第36條「代為拆除」條款「借屍還魂」。(記者游蓓茹攝)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昨上午審議通過「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同時間反迫遷連線等十四個民間團體也到市府前抗議,表示柯市府不僅沒有面對過去的都更爭議,還透過此實施辦法,讓都市更新條例第卅六條「代為拆除」條款「借屍還魂」,讓市府替建商承擔都更風險,此事「極其荒謬」!

批讓市府替建商承擔都更風險

都發局長林洲民則回應,這些實施辦法的法源是民國七十二年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並非擴權,強調無「強拆」兩字出現在條文內,是推動停滯不前的北市都更重要的一步,不管民辦、公辦都可以繼續往前。

都發局強調非擴權 無「強拆」

柯文哲為了兌現選前承諾「八年五萬戶」公共住宅,北市府擬定「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新增「私辦都更轉軌公辦」概念,轉換的條件是:凡私辦都更因故卡住、推動困難,都可以透過新辦法轉由公權力介入,副市長林欽榮希望以「都市計畫」的上位手段進行「公辦都更」,林洲民還大讚「這是林欽榮諾貝爾獎級的發明」。

但人權促進協會成員黃慧瑜質疑,都更絕非只有「公辦」及「民辦」的問題,柯文哲不僅沒有面對過去都更侵害人民權利、過度開發、濫權、違憲等既有爭議,反而讓建商掌握前所未見的開發主導權,甚至為建商承擔所有開發與強拆的風險。

民團也批評,過去向前市長郝龍斌抗議的次數還沒有現在向柯文哲抗議的次數來得多,而柯文哲選前也承諾會妥善處理公民團體的意見,但從草案至今,都沒有納入公民團體的意見。

民團要求,市府應立即停止公告此實施辦法,面對迫遷問題,全面檢討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中長期缺乏的弱勢租戶/住戶安置計畫,像都市中非房屋所有權人的租戶都很難發聲,卻因為都更讓房價攀高、容積獎勵持續被政府濫發,創造更多「買不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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