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產創條例初審 員工分紅500萬緩課

2015/05/22 06:00

因應中國挖角威脅,產創條例初審通過「留才條款」,包括員工分紅配股500萬元內緩課。(資料照)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我國科技業屢受中國挖角威脅,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的「留才條款」,包括員工分紅配股500萬元內緩課、公司研發抵減年限可延長等;至於技術入股緩課等條文,則保留送朝野協商。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機表示,重要條文已初審通過,希望本會期完成三讀。

為了因應中國挖角威脅,經濟部去年初研擬5大員工獎酬緩課方案,並延長研發投資抵減年限,原本產創條例第10條規定,公司研發投資可抵減,但僅限當年度,不少剛起步未獲利公司難以受惠;昨通過修正條文,規定可選擇當年抵減15%或延長至3年但抵減率調降至10%。

另外,產創條例第19條增訂5大員工獎酬工具,包括員工分紅配股、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且可緩課5年,但每人每年適用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不過,產業界期盼的專利及技術入股且緩課5年,因部分委員意見不同,保留送黨團協商。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原條文規定須以入股當年計算稅額,實務應以股票實際轉讓時計算稅額較合理;但財政部認為恐有損稅基,應再進行評估。

立委質疑 促產條例借屍還魂

國民黨立委曾巨威則質疑,此次產創條例修法,租稅創新有限,且減少稅收,部分條文猶如已落日的促產條例「借屍還魂」,妨害社會公平。

對此,吳明機表示,高科技遭批評獎勵補助多,是因其投資多,相對獎勵補助金額高,但以補助家數來看,傳統產業其實占大宗。他強調,希望保留獎補工具,以便推行政策時能有一定誘因,例如鼓勵廠商投資環保設備、減少空污等,將列入後續產創條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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