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雙子星開發案 擬由中華工程遞補

2014/09/06 06:00

〔記者吳亮儀、徐義平/台北報導〕北市捷運工程局昨宣布完成雙子星案最後審定條件,因去年弊案陰影,北市開出十項條件,要求第二順位議約的中華工程簽約時,得先繳交共構歸墊費、履約保證金等共八十七億餘元,較先前太極雙星僅繳交十九億餘元履約保證金高出四倍以上;且限制中工「先售後蓋」預售部份不得超過分回樓地板面積的五成,且營收得入信託專戶,只能針對工程專款專用;並要求中工在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簽約。

履約保證金提高

針對北市開出十條件,中工發言人曾瓊瑩表示,昨日才收到北市府的審定條件通知,還必須召開會議研究,因此目前無法有任何明確回應。商仲業者分析,從北市府開出十條件嚴苛程度來看,擺明就是要中工知難而退,未來再重新開標。

台北市長郝龍斌推出的新十大建設之首「雙子星開發案」,在去年因第一順位太極雙星繳不出履約保證金而失格,讓北市府灰頭土臉;第二順位投資人中華工程在去年遞補,捷運局也記取教訓,這次擬定十項審定條件。

包括簽約時繳交共構歸墊費六十七億餘元、履約保證金十九億餘元及設計費一千六百萬元,合計約八十七億餘元,還需取得十六家信用評等優良的國內銀行開立共六五三.四二億元的融資保證書,較去年僅要求太極雙星繳交十九億多元履約保證金嚴格數倍。

中華工程在先前評選時提出「先售後蓋」,為避免外界有「空手到」的疑慮,這次也新增嚴格規定;第九項審定條件要求,中工團隊的自有資金與融資款、權益分配取得資產預售收入款及市府撥給的獎勵委建款,一律採信託處理,以確保專款專用。

另中工需於權益分配、區位選定完成後,經市府同意才能預售,預售的樓地板面積初期不得超過五成。審定條件中也規定,中工得做大樓周邊交通、環境改善的整體規劃,提出具體構想後提報北市府。

根據中工先前提出的財務計畫,全案總開發成本達六五三.四二億元,預計二○二○年完工;中工投標時承諾分回給北市府的財產比例約六十三%,較第一順位太極雙星平均五十五%還要高。

捷運局昨正式函送最後審定條件及相關簽約文件、合約書等給中工,要求中工團隊最遲要在下月六日前決定是否簽約,並同時完成繳交相關費用及合約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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