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板傑仕堡案》吳東進「假公濟私」 被起訴求刑5年

2025/01/22 05:30

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將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起訴,具體求刑五年。(資料照)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將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起訴,具體求刑五年。(資料照)

致新光人壽損失近億元

〔記者王定傳、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高層,被控在辦理旗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出租等事宜時,涉將園區房屋出租給吳東進妻小持股達九成的健身公司,裝潢工程等費用卻由新光人壽承擔,不法獲利近億元;新北地檢署偵結認定吳混淆自身健身公司與新壽利益、假公濟私,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將吳東進起訴,具體求刑五年。

檢方調查,新光人壽以十二億餘元買下新北市板橋油庫口土地,興建傑仕堡大樓A、B、C共三棟,其中B棟規劃為「樂齡宅」,二樓出租,作為對外營業的健身房,由吳東進以友人為人頭、實則妻女持股九成的傑仕堡健身公司承租,健身房命名為「JX健身俱樂部」。

據知,健身房成立後,不單B棟二樓JX健身俱樂部的使用空間,免費擴張到B棟一樓有氧教室及B棟三樓游泳池,吳東進還假公濟私,用新光人壽資金為傑仕堡健身公司支出高額裝潢及設備費用,甚至刻意在董事會隱瞞此事,不法讓利致新壽損失九九四七萬餘元。

檢、警、調去年發動搜索,帶回吳東進、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盧騏堯、林偉傑及資深協理張良梓進行偵訊。吳東進偵訊時稱「沒人叫我迴避,這是大家的疏失」,企圖將過錯推給新壽其他下屬。

盧騏堯等人偵訊時多指證,就是吳東進規劃主導,也有人表示知道這起交易案中可能有不妥之處,但礙於吳東進堅持要「趕快執行」,沒有辦法抗拒長官要求,才未特別檢查租約。

新北地檢署上週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第一項第二款非常規交易罪、第一七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特別背信罪,保險法第一六八條之二第一項前段特別背信罪,起訴吳東進並具體求刑五年,其餘人則量處適當之刑。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