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分紅保單新制7月上路 舊版商品須調整送審

2024/04/12 05:30

金管會昨預告「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也就是分紅保單新措施,預計今年七月一日上路。。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左)指出,未來分紅保單不論新舊,若要連結人身保險之外的其他傷害險、醫療險等綜合險,須改採「附約」才能適用「備查制」。(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強化分紅壽險等相關商品管理,金管會昨預告「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也就是分紅保單新措施,預計今年七月一日上路。至於新措施是否溯及既往?保險局表示,未來新舊版保單適用新規定,若已上架商品要繼續銷售,須於七月一日前自行改版調整,才能續賣。

目前國內僅保誠人壽、富邦人壽、法巴人壽三家壽險公司銷售「分紅保單」。由於去年分紅保單大賣,甚至被國內保經代通路操作為「儲蓄神單」,引起金管會重視,並修正相關辦法。

實支實付險 理賠採損害填補原則

據金管會預告修正規範,主要內容如紅利設計、銷售行為、審查及究責都加嚴,尤其若分紅壽險商品「主約」包含傷害險、醫療險等,應採核准方式送審,若採「附約」則備審即可;有關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理賠應符合損害填補原則。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未來分紅保單不論新舊,若要連結人身保險之外的其他傷害險、醫療險等綜合險,須改採「附約」才能適用「備查制」,若舊版保單已採取「主約」方式涵蓋這些綜合險,就得先下架改版修正保單架構,或重新送審適用「核准制」。

至於分紅保單的商品設計方面,保險局說,保單紅利計算公式應淺顯易懂、分紅保險商品應通過主管機關規定的利潤測試標準、分紅運作機制應文件化。

保險局並要求,分紅保單業務應設置區隔帳戶分開管理,區隔帳戶每年可分配紅利盈餘,應確保具備可持續性、可負擔性、平穩性原則,且上開盈餘分配,要保人的比率不得低於七十%。

若有可分配紅利盈餘連續兩年未達最可能紅利的累積值,保險公司須了解原因提報董事會、向要保人解釋原因,並向主管機關說明理由及改善措施。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